河南中医药大学协同创新中心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实施细则

2026年04月03日 21:36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做好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调剂工作。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的组织与管理,中心负责本中心的复试、拟录取工作。

(二)中心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中心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李建生

副组长:冯素香

成员:赵鹏、田燕歌、刘新光、关庆洲、王晶。

办公室人员:刘学芳、董浩然、侯润苏。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中心各招生点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对本单位的综合测试结果负责。

(三)为了保证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序、公正、公平,避免违纪行为的发生,中心成立督查工作组,负责督查研究生复试工作,并派督查小组成员到各硕士点督查。

中心工作督查组组成:

组长:李东阳

副组长:王楠斐

成员:张钟允、原野

(四)中医内科学(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的研究)、中西医结合基础(呼吸疾病方药作用机制与配伍规律)、中药学(呼吸疾病中药复方分析技术)、中药(专业学位,中药资源利用与开发)等4个专业综合测试小组,各小组设组长一人。专业综合测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要求本专业研究生导师应为测试小组成员。应配备一名本专业人员担任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及材料整理报送。复试的所有原始材料(必须有影像资料),统一在研究生办公室归档保存。专业综合测试由学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综合测试等应有详细记录,最后由测试小组组长签字。

三、调剂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各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应满足协同创新中心规定的调剂条件。

(二)调剂原则

1.调剂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

调剂指标≦10,差额比例一般为1:3;

调剂指标>10,差额比例一般为1:2;

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每位考生仅允许填报一个院部一个专业一个方向,不允许跨院部或专业多次填报志愿。

(三)相关说明

1.所有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不得低于我中心各专业一志愿复试专业分数线;

2.1057中医专硕允许报考1057中医专硕和1059针灸的考生调入;

3.1057中医专硕、1059针灸专硕允许调入1001基础医学学硕、1005中医学学硕、1006中西医结合学硕、1007药学学硕、1008中药学学硕、1055药学专硕和1056中药专硕,但不可逆向调剂;

4.1053公共卫生专硕允许公共卫生类以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不含药学、中药学、护理、医技等非临床类专业)调入,且必须符合调剂基本条件;

5.1007药学学硕、1008中药学学硕、1055药学专硕、1056中药专硕可相互调入,但必须符合调剂基本条件;

6.1001基础医学学硕、1002临床医学学硕、1005中医学学硕、1006中西医结合学硕允许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调入,且必须符合调剂基本条件;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调剂程序

(一)一志愿复试录取结束后,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我校通过研究生院网页提前12小时公布调剂系统开网时间及相关专业缺额情况。

(二)所有调剂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本人调剂信息。调剂系统连续开通12小时后关闭。

(三)我中心根据考生情况,综合评价确定拟参加复试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发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对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系统将在12小时内自动解锁,我中心一概不做解锁操作。

(五)考生复试合格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学校在“调剂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4小时内,登陆“调剂网”点击“接收待录取”,否则自动失去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根据通过面试的调剂生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有一项不同者即视为调剂。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不分校内、校外调剂,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如遇“调剂网”出现网络异常等突发情况,学校会适当顺延时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相关通知。

(三)我校不开展提前调剂登记工作,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以及其他非调剂系统渠道的调剂信息。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协同创新中心。

中心督查组设立督查举报电话:(0371)86253082

联系人:张钟允。



呼吸疾病中医药防治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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